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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妇联2024年“基层社会治理妇女议事工作”专题培训班圆满结业

发布时间: 2024-04-16 文章来源: 西藏自治区妇联

为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贯彻落实全国妇联提出的“依托城乡社区‘妇女之家’普遍建立妇女议事会,引导妇女有序参与基层民主自治实践”,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发挥妇联组织独特作用和妇女“半边天”作用,4月7日——13日,自治区妇联2024年“基层社会治理妇女议事工作”专题培训班在浙江杭州举办。培训班得到了浙江省妇联、浙江省妇女干部学校的大力支持,从培训形式、课程选择、路线规划等给予科学合理的安排。浙江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吴越在开班仪式上致辞,来自全区各地市、县区妇联维权干部、自治区妇女议事会示范村妇联主席31人参加培训。自治区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次仁央宗参加培训并讲话。



她指出此次培训班的目的和意义是持续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妇联十三大,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妇女十一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对标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进一步提升妇联干部能力本领的有力抓手。她强调,各级妇联干部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切实增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努力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近距离感受兄弟省市在引导妇女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实地了解兄弟省妇女议事工作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实践,促进大家在学中思、思中悟,悟中践,创新工作思路,拓宽工作方法,瞄准工作方向,以学习到的先进经验引领我区妇女积极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为平安西藏建设贡献巾帼智慧和力量。



培训班以理论学习和现场教学相结合的方式举办。为期5天的培训中,浙江省妇女干部学校党委书记、校长陈步云深入解读“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与妇联工作重要论述和浙江实践”,浙江省妇女干部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徐春法讲授“走进百姓家——习近平总书记为民情怀的精神源泉、伟大实践和工作启示”,浙江省妇女研究会副秘书长王倩全面讲解“新时代妇联工作改革与创新”,浙江省婚姻法学会理事、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张澍彦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解读与实务指导,浙江省妇女干部学校教学科研部副主任、副教授贺华丽讲授“妇联组织与基层社会治理”。现场观摩南湖革命纪念馆、“枫桥经验”陈列馆、枫源村妇女儿童驿站、枫桥义警服务中心、杭州市萧山区律英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站、杭州市钱塘区“湾嫂”议事会,并与钱塘区妇联、新宏社区、湾嫂代表进行座谈。



学员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安排紧凑、内容丰富,具有很强的实践性、操作性、针对性,对提升大家的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培训结束后要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践,以妇女议事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妇女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守正创新、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团结带领全区广大妇女群众在全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建设平安西藏中开拓奋进,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